欢迎访问大学官方网站!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依据西安市科技局安排,2012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于近期开始,请各有关院(系)积极策划、组织,依据《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类别

依据指南,我校此次可申报项目类别为:

1.软科学研究项目

2.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3.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高校与企业联合,企业为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软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专业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面上项目要求中级五年以上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重点项目立项后与应用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面上项目优先支持高校和政府部门、开发区联合申报的项目。

(3)每所高校申请的项目数不超5项。

提交材料:

(1)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职称资格证书。

(2)项目研究大纲:注明申报的重点项目名称或面上项目研究方向,要明确研究主要内容及方法。

(3)联合申报的研究协议书或委托书。(应明确双方的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

2.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申报条件:

(1) 项目承担主体单位有解决企业(西安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需求的科研基础条件,有与企业合作合同(协议),与企业联合申报。

(2)项目承担主体单位有配套资金。(课题组有自筹经费)

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合作合同。(协议)

(2)项目承担主体单位和企业实施项目的相关材料。

(3)项目承担主体单位有配套经费。(课题组有自筹经费)

3. 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

(1)具备开展应用和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及技术装备,并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2)在西安地区应用,示范目标和各方责任明确。

(3)项目计划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应用示范工程合作协议。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未通过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者,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本人当年不得申报。

其他要求,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1.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含附件),在线提交电子文件。

2.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同附件材料一起简装成册(一式五份)。于2011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交科技处。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出现申报系统问题,咨询西安市科技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 :赵小尊 刘敏

联系电话:88412996 88405549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82330073

科技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