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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第二轮)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及陕西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现就我校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最终时间及要求通知如下(第二轮):

1.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部署、积极动员相关人员申报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申请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2012年新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

3、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一式6份(其中原件2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附电子版;《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4、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12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1、

5、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7.《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8. 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9.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10.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71/219473/16577155.html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电话:82330073

联系人:赵老师 吴老师

科技处

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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