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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和调研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和调研工作,推动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加强项目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和调研的范围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进度要安排合理,在申请书所报研究期限内完成。据此,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在2021年立项的项目(见附件1)执行期已满,需提交结题报告,并填写项目负责人情况调查表参与调研工作。

二、结题和调研要求及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撰写结题报告,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撰写结题报告时未标注“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资助”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的论文需附录用证明材料;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经过保密审查,并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3.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和《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负责人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4.项目实施完成后,推荐单位应履行程序,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评议,并给出具体评价性意见,提出“准予结题、不予结题或推迟结题”建议,如实填入《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中(附件2“四、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结题审批表”的“4、评审意见及结题建议”)。

5.2024年628日前,将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负责人情况调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校科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界璐 联系电话:029-81369205

邮箱:kjc_keyanke@xpu.edu.cn

科技研究院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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