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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科研平台2024年度运行经费支持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内涵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发挥科研平台对科研和学科的支撑作用,推动平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维护科研平台良好运行,现对学校科研平台2024年度运行予以经费支持。

一、经费分配原则

1.仅针对我校为第一建设单位、运行良好的政府类和其它类科研平台;

2.原则上,省部级科研平台按照理工类4万元/个、人文社科类2万元/个予以支持;厅局级科研平台按照理工类2万元/个、人文社科类1万元/个予以支持;一人同时担任多个科研平台负责人的,第二个及以上科研平台支持标准为0.5万元/个。

具体支持金额已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

二、经费使用流程

按照学校《关于下发2024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西工程大财字〔2024〕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增收节支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校字〔2020〕32号)等文件精神,科研平台负责人应根据平台运行情况,合理规划经费支出,并对经费使用进行审核。

经费使用范围:差旅费、版面费、资料费、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会议培训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或改造费、实验耗材费等。

经费的使用情况需在科研平台主要依托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支出金额、支出内容、实际使用人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结束后,报账人将报销票据、相关材料及学院网站公示截图打印,交科技研究院审核无误后,打印报销单,报销人作为经办人签字,平台负责人(或经平台负责人书面授权并备案的被委托人)作为验收人签字,再由科技研究院负责人签字后,将所有材料报送至财务处完成报销。

三、注意事项

为顺利开展后期科研平台考核评估工作,科研平台的团队人员发表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时,须增署具体科研平台名称。

联系方式:

理工类平台联系人:赵放 联系电话:81369203

人文类平台联系人:王立 联系电话:81369206

科技研究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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